普法强基 · 民法典宣传月 |文艺工作者,《民法典》的这些内容与你密切相关!
2025-05-27 16:26

要想生活过得去,就要懂点民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它的涵盖面非常广泛,几乎可以指导我们人生的每一步。学习《民法典》,正是个涨知识的机会。


01  

关于肖像权

Q:艺术欣赏可以使用已经公开的肖像吗?

A: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02

关于名誉权

Q:一名作家把我的经历写进小说,其中包含侮辱内容,我可以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吗?

A: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Q:记者在媒体报道中丑化了我的形象,我有权要求更正或删稿吗?

A: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03

关于文艺作品

Q:你创作的文艺作品中,某个虚构的人物经历与特定人物的经历相似,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A:不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04

关于知识产权

Q: 有人购买了我创作的绘画作品,这幅画的知识产权还属于我吗?

A:属于。

民法典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05

还有这些条款与你有关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还有很多问题,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

我国的这部民法典,从1954年开始起草,2020年才通过,花了整整66年,意义非凡。

来源:长沙文艺